1989年,我买了台18寸某品牌彩电。开始,这台紧俏贵重的机器在我精心照料下投入“运行”,可不长时间,出现了无声的故障。于是到售出商店保修,几天后一试有声了,可拿回家后故障依旧。于是再次送去保修,再次修不好。因此疑心顿生,问售货员,我这电视给修了么?修了什么部位?那女售货员说,绝对修了,修了“高频头”。面对这多次修不好的新彩电,退也不行。没办法,写信向厂家求教,他们很快就给我回信了。告知,机器的保修费已拨给了商家,可以通知商家,如果他们修不了,可到当地的哲盟广播电台修理部保修。这是厂家指定的技术维修点,费用由售出商店负责。可那家商店,死乞百咧地不让转修,说是怕我“换了显象管”,再让他承担费用——我倒成了坑害人的嫌疑了!
后来,从固定胶上看,这台机器他们根本未修过。只是每次检验“保修”成果时,开大了声音“冲”一下,或说没信号,不用试了,就打发了我。此事可见商人的狡诈之一斑,以及对消费者的不信任,几番折腾,尝到了商家的推诿术,我疲倦了。此一叹也。
我“败下阵”来后,全面缴械,彻底坦白:我也懂得一些电器知识,也会修电器,告诉她,我这台彩电的故障(有画无声)修“高频头”是没道理的。还是商人脑瓜活,她马上建议我自己修,并说,“我们批准你自己修了”。我想我该说:“感谢上级的好政策了!”——我以为,消费者花了钱,商家就应给消费者提供一个真实等价的服务内容,可在当时的中国消费者身上却是个超前、超时代的观念而已。
之后,我几经分析,查出了软故障所在,并排除了故障,彩电又是声画俱佳了。在保修期里,像只皮球似地被踢来踢去,最终消费者被迫自己动手修好了彩电。
我感到彩电的生产厂家的态度诚恳,合情理而无可挑剔,于是将检修彩电发现的问题,反馈给厂家,希望他们在今后的产品中有所改进,提出喇叭纱编线强度的有关问题。
不久,生产厂家真诚地接受了我的意见,告诉我他们已经改过了设计用料,并送给我一只新生产的喇叭,同时致谢。这使我受宠若惊。闻过则改,表示诚意。
诚然,一台彩电把厂家、商家连在一起。可两者的心态大不同:厂家通过质量等赢得大量用户以期获利。商人希冀的是,贱买贵卖取得利润,以将修理费转利润,这使我更信服了马克思在《资本论》中关于“利润高低决定人的行为”的妙论。